为什么我签的劳动合同是3年的我自离了到现在都6年还没有停止呢?

为什么我签的劳动合同是3年的我自离了到现在都6年还没有停止呢?我要怎么呢?
我的意思是前公司我签的合同是三年,但是我做了几个月我就自离了,没有办手续!到现在都过去6年了,为什么我的合同还没有停止呢?不是合同到期了就自动停止吗?我要怎么样才能把前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呢?是不是要我亲自跑回前公司去办手续呀?

  劳动者签的劳动合同是3年,自离了到现在都6年还没有停止,可能为原用人单位疏忽了或者新换工作人员遗漏导致,劳动者可以致电或者到原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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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9
都听不懂你说的是什么问题。。。。
1、你怎么知道原来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停止(终止),你是依据什么判断还没停止的?
2、你自离后,单位会按旷工论处,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会宣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停止缴交你的社保,但因你不是按单位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所以单位可能会不愿意出具离职证明给你,也可能会扣发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扣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但社会上普遍是这么干的)。
3、即使你自离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单位不与你解除,等合同期满后,也是自动终止的。

结论:不必理会,该吃吃该喝喝,该找工作找工作,那份合同已经彻底完结了。追问

我是早两天去劳动局办失业证的时候查到的,他们说我的另一个劳动合同没有停止办不了!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合同到期了还有生效,并没有停止!我要怎么办才能停止劳动同合呢?

追答

你说的这情形,有两种可能性,一,你的身份证借过给别人找工作,或者曾工丢失过,被人捡到后拿去找工作,二,你在原单位时,单位给你进行了就业登记,你自离后,他们没有从就业登记系统里把你注销,在深圳,就有就业登记的规定,其他地区我不太清楚。

追问

这样的话那我是不是要去单位叫他们把我的就业登记系统里把我注销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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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8-29
问一下你公司的人力资源~
第3个回答  2014-08-29
不做啊,明明是三年,怎么可能做到六年。
第4个回答  2014-08-29
你离不开,,所以你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