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修一年签合同服务十年,服务8.5年,辞职,要赔偿所有费用,加每年3000元赔偿,符合劳动法吗?

医院要我赔偿进修期间发的基本工资、奖金、进修费、住宿费、双倍交通费,以及额外每年3000元乘以未服务年限,这样是否合理?

应该是赔偿所有费用除以十年乘以1.5年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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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5
不合法。如果属于自己辞职,依法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追问

如果单位扣押我的就医执照、人事档案,怎么办

追答

收集证据,就地立即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第2个回答  2018-09-25
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单位剩余服务期违约金,按单位培训支出费用为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追问

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什么?

追答

学费,差旅费,食宿费等等和培训相关的

第3个回答  2018-09-25
还有王法吗
第4个回答  2018-09-25
这是什么动漫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