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单位与中标单位同属一国企集团公司,违法吗?

如题所述

招标代理单位与中标单位同属一国企集团,已经成为招标投标领域的普遍现象,为社会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所认可。
相关政策法规并未对此进行约束性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和“政策法规”追问

业主单位也是他们一个集团的,然后最低价中标,中标价低于给出工程量清单的成本价(因为低于其他公司的一倍) 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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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5
根据最新的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此种情况明显属于利害关系人,同属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不应该参与投标。不能因为是国企就可以违背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