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应该从公司带走什么东西,劳动手册?

公司合同到期了不想续签
公司就给我写一张函件,让我说明使我不想签了,还签了字
说我离开公司的时候会给我劳动手册,其他任何东西就都不用了
是不是这样?那份说明为何离职的函件我也不需要保留一份么?

除了劳动手册还要不要他给我别的东西?
还有这个月的劳动保险公司是不是被强制给我交的?还是他想交不交都随他喜欢?

就这俩问~谢谢~~

劳动手册,离职证明,当月工资单.

社会保险,单缴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停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者可以自行继续缴纳至个人缴付的保险帐户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26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每年1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在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中得以体现。

你可以详细的看一下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08-08-26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有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很显然,单位让你写是你不想续签合同就是想不给你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12-31

离职之前,这3样东西要从公司带走,之后想拿回就晚了

第4个回答  2008-08-26
同意一楼二楼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