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烂尾楼

如题所述

:市场定位失误,迫使投资者停工求变;房地产业发展大大超前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来源缺失,被迫停工;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如果不小心购买到了烂尾房,购房者千万不要直接退房,购房者如果退房的话,开发商也没有钱再还给你,这样算来时划不来的。购房者应该先搞清楚产权的问题,向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书,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法律支持。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买到烂尾房的不止你一个,还有很多同小区的业主,如果小区的业主决定要申诉开发商,就需要联合大部分的业主,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业主们用一个声音说话,往一个方向使劲,作用也更大一些。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如果这部分业主打了官司胜诉得到补偿,而没有联合起来的业主由于一直等待开发商竣工没有及时申诉,最后可能得不到补偿。
拓展资料:一般情况下,对于烂尾楼,政策会依据不同状况,采纳不同方法进行干涉,所以急着退房并不是明智之举。如果开发商缺资金,政府会期限由企业筹集资金或引入合伙人。如果开发商确实已经没有能力再开发楼盘了,政府将依法收回项目并对外投标,或者开发商自己找到接盘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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