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2-23
首先是看租房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如果合同当时就是这么签订租户也是签了字的,那就是合法的。如果租户无法接受的当时可以不租。
通常来讲,租户违约当月房租不退(因为已经发生了租赁),还至少要补偿房主一个月的租赁损失(弥补房主在一个月内房屋暂时租不出去的损失),也就是合同期内发生违约通常至少要另行补偿房主一个月的租金损失。
从合约签订的一般规则来讲:违约金不高于总租赁金额的20%(比如说1000元/月租金,连续租赁6个月,总额是6000元。则违约金应把握在1200元之内(也就是最低1个月租金)。
但是要注意:租房违约金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合同违约金虽然签得比较高,但房主事实上并未受到这么高的损失的(比如在第二个月就把房子重新租出去了而不是到了5个月才租出去),原租客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请法院裁定房主归还部分违约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