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标注的钢筋数量可以少于集中标注的数量吗?有硬性规定吗?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原位标注优先于集中标注。钢筋多少只是跟所受荷载有关系,标注方式只是设计人员的习惯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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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4
1. 原位标注>集中标注,楼上说的级别高,该截面处应以原位标注为准;
2. 原位标注的钢筋不可以比集中标注少,否则,集中标注的定义就不是03G101-1平法的定义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24
有规定,原位标注>集中标注,也就是说原位标注比集中标注级别高,当有原位标注是应以原位标注为准。

参考资料:03G101-1

第3个回答  2011-10-24
比如集中标注有2B20而原位标注有4B20 这两个不一样的完全是不同的概念。需要都标注上去。集中标注的算是主筋,箍筋。而原位标注是当前跨的附加筋。
第4个回答  2011-10-24
原位标注应≥集中标注。以原位标注为准,理解下03G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