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后,继父是否对生父留下的财产有继承权?

我的父亲10年前去世了,去世后留下了两套房产。三年前我母亲再婚了,我的继父有个女儿,我想问的就是我的继父和他的女儿在这两套房产上有继承权利吗?

当然是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07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继承,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事情,你母亲健在,不存在继承问题。

其次,你父亲去世后,遗产有没有继承分割?如果已经继承分割过了,分配到你母亲名下的那一份财产所有权就属于你母亲个人所有。

如果你母亲去世,你继父和你就是同一顺位继承人。
你继父两个女儿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看是否与你母亲形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法律关系,如果你母亲再婚时这两个女儿还幼小,由你母亲和你继父共同抚养,就形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那她们就与你一样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11-11-07
这里你的继父和他的女儿没有继承的问题。继承只发生在10年前你父亲去世的时候。至于你继父对这两套房产有没有所有权,关键看你父亲去世的时候这两套房产由谁继承,产权归谁所有。如果当时由你母亲继承,则在你母亲与你继父结婚之后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继父为共同所有人。如果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由你母亲继承,那你继父无产权;如果你母亲继承了一部分,你继承了一部分,或者还有其他人继承了一部分,则你继父只对你母亲继承的那一部分有共同财产权。你继父的女儿与这两套房产应该扯不上关系。追问

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很突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这两套房产的房产证上的所有人的名字依然是我父亲,这样的话我继父还有所有权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这两套房产的产权不全都是你母亲的,因为没有做遗产分割。你应享有房产的1/4产权。
再婚后,如果你母亲先去世,她3/4的产权将由你、你继父继承,如果你继父的女儿未成年,她也有继承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1-07
你父亲去世后,财产应当由继承人继承,你母亲占有其中的一部分。而你继父及其子女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但是,当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作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继父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