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后和继父共同购买的房屋由谁继承?如果母亲先走,继父又留遗嘱,是否纯粹听任遗嘱?

不知道以下几点可不可以使女方子女占理多点?或者纯粹无效吗?
1、继父和母亲再婚后,为其亲儿子成家买房等事项借下外债数万元,以此为理由从借下外债后近十年了,没有给母亲日常生活费,等于就是母亲的退休金自己养活自己,继父就是交水、电、取暖费等,现在基本是各管各。
2、母亲、继父、女方子女在同一城市生活,现在由女方子女平时照顾二老,继父子女全部在外地生活,十几年不来往,更别谈照顾了。继父子女成家、买房、外孙子过生日的时候继父都去看过,是送钱去了。
3、他们共同购买的房屋是不是由双方子女继承?我估计也是,如果我母亲在后,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如果是继父在后,就麻烦了。如果继父又留遗嘱全部由他子女继承,我们这边的子女是否纯粹就没戏了?
4、还有就是,如果房子被强行卖掉,房产证起作用吗?卖房的时候需不需要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在我们子女这边,房子能被卖掉吗?
5、继父子女都在外地,如果他们回来要继承房产,以上理由我们有多少胜算呢?

不存在你担忧的问题 如果你母亲先走 你母亲拥有这房产的二分之一权利 这二分之一由你继父和你母亲的亲生子女共同继承 假如你还有个姐姐 那你和你姊姊各自拥有这房产的六分之一权利 其他六分之四都是你继父的
等你继父走了 只有他的亲生子女才有继承权 跟你们是无关的 所以他留不留遗嘱也无关紧要了 他也无权把你们的那六分之二赠给别人

卖房子一定需要房产证的 并且需要房产证上的登记人两夫妻都到场签字才能有效(因是共同财产) 所以很少有被强行卖掉一说 继父子女将来回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是天经地义 法律保护的 跟他们有没有尽过赡养义务无直接关联 你们是不可能拿到你继父的遗产的 除非他写遗嘱就要留给你们追问

假设此房屋价值20万,需要子女继承时(假设双方各有两子女),具体怎么分?请尽量给出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继承的数目。多谢!

追答

因為都是假設性的問題 變數很多 所以先按你說的各種前提算算吧
假設你母親先走 房屋值20萬 但你繼父與你母親還欠著為兒子娶媳婦的債務4萬元
債務也是夫妻共同承擔的 所以你母親實際的遺產是10萬減兩萬 8萬
這8萬由你繼父 及妳母親的兩個親生子女共同繼承 所以三個人 一人兩萬六千六

如果你繼父付給你們一人兩萬六千六 那這房子就完整是他的 4萬元債務也由他一人償還
以後這房產跟你們兩個就再無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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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30
你好,
首先,房屋是你母亲和你继父婚后共同购买的,应认定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你母亲和你继父任何一方去世,发生继承的只是各自占有的共同财产份额,也就是说房产的一半发生继承。
第三,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主要看是否与继父母产生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就有继承权,比如你继父的子女给老人赡养费等,如果没有,则没有继承权。若你所说真实,你对继父尽到赡养义务则你对继父的遗产有继承权;继父的子女对老人没有赡养行为则他们没有继承权。
第四,给你一个假设帮助你分析:假设你母亲去世,而事实如你所说你继父的子女对你母亲没有赡养行为,则房屋的一半发生继承,依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原则:你继父、你和兄弟姐妹,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第五,房屋买卖,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也就是必须经过过户和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所以有房产证是房屋买卖的前提。
第六,无论你继父的遗嘱还是你母亲的遗嘱,都只有权处分各自占有的共同财产份额,处分对方份额的条款无效。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传承专家团队】
第2个回答  2011-05-27
.如果继父没有子女,则由母亲的子女继承,如继父遗书中不给其子女,非虐待老人的子女也不是完全都按遗书执行。根据情况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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