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安排加班,但是员工自己每天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并索要加班费,这样的算是加班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法定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后,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的加班的前提是协商同意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不经用人单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不符合法定加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制止并可以不支付报酬。
  法律保护的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的是休息权,对加班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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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3
按劳动法规定。
加班是双方自愿的。公司没有安排你加班,就证明公司不愿意让你加班。
你单方面要求加班,并索要加班费是不合理的。你这种行为不算加班。
第2个回答  2011-11-03
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前提是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如果是员工自愿加班,通常无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除非公司给你安排的工作量是不合理的,导致你不得不每天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03
公司应该在这方面规定:员工加班需要经过领导批准,自己不经请示随便加班,视为无效
第4个回答  2020-09-07
自己加班那属于义务劳动了,用人单位不安排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就属于正常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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