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冲抵年休假规定合不合法

如题所述

  病假与年休假不可以直接冲抵,但是如工作年限较少,又休病假过多的,无法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用人单位不管职工是否患病,均必须给予的休息时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将病假折抵年休假有条件限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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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3
病假是因病休假而年休假是法定休假,不能互相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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