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判决有误的时候提醒法官,法官答复执行时扣除、纠正就行;但在执行中,(执行法官知道详情,为执行人做了笔录,结案)却仍按执行人要求依原判决执行。我该怎么办?
目前,执行法官迫于执行局长的压力,对我严词相向。我提出执行异议会影响执行的进度吗?如果执行法官以执行人要求判决为准来催办,我提出的执行异议会有多大效力?能否使执行中止?
追答1.“执行中止”是法院的职权,你决定不了;2.“执行的进度”你决定不了;3.“执行异议会有多大效力?”你提出执行异议是法律赋予你权利和救济措施。
现在对方托局长关系,进入强制执行。明知错误,执意错办!我应该走怎样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