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发工资1200,一次性补贴24000,请问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另外正常退休后发的工资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内退后一个月又重新上班的,一个月2000,请问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麻烦将公式及原因详细写出来,先谢了
分摊到每月的补贴收入,合起来到不了扣税标准,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吗?如果到达到了扣税标准重新上班后,计税收入=内退收入+上班后的工资,这里的内退收入是指两年的补贴合计数还是分摊到每个月的补贴,上班后的工资+内退收入不是交重了吗?因为内退时2年合计数已经交过了啊
内退的工资分摊到每个月没有达到扣税标准,是不是就不用交税了,如果达到了,内退人员,重新上班,计税收入=内退收入+2000 (这里的内退收入是2年的合计内退工资还是平滩到每个月的数量,内退时不是已经全部交过了吗?计税收入要加上内退收入不是交重了吗?
追答是的,分摊到每月达不到扣税标准是不用交税的。如果达到了,计税收入=内退收入+2000 这里的内退收入是指每月的内退收入,不是2年全部。
你刚题目没讲清楚那24000元是2年的补贴,我还以为是一个月的呢,这个要摊到每个月算的,这样的话24000/12=2000
那么当月就是1200+2000=3200<3500,不纳税的
如果当月的1200,当月没有包含到2年之内的月份是另外的月份,是不是就不用加1200,假如内退后2年内的平均工资是3400,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还是不用交,有点罗嗦哈,望谅解
追答这个问题主要是那个内退职工单位一次补偿收入24000,你没有搞清楚。实际上一般城市都有规定的,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补偿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规定的数额远远比你的24000元大得多,一般是用当地城市上年平均收入*3倍,所以24000根本不用交。只是你还是原单位重新聘用才考虑交不交税。明确告诉你不用交。
至于2年当事人当月是多少收入是按多少来算,达到交的标准就交,达不到就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