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新劳动法

如题所述

60岁在我国已经属于退休,所以不受劳动法保护,发生争议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解决。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双方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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