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做了大概15天,除去休息的3天,共12天,公司主管问我对这工作有什么打算,我说没什么,然后他说也许你不适合这个工作,要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我答应了,后来怎么还给我一张离职申请表,公司一方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的,为什么还要写离职申请表呢?说实话我也不喜欢这份工作。
我就是不知道啊
你到公司入职时就应该办理了的,不然怎么结工资给你呢
离职申请不是辞职才写的吗?
对啊
感觉真倒霉啊
反正你也不想做了,做时间那么短,反咬不到什么的,不如山水有相逢,配合他们走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