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每个月压一部分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每个月压一部分工资合法吗?公司每个月压500元作为质保金(比如我的工资是3500,实际发放3000)一年下来要压6000。并且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只发了个200元作为社保补贴。请问他压工资合法吗?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去要回来?劳动局会受理吗?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所以用人单位每个月压一部分工资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工资是可以拿双倍的。
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局反应,也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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