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一家公司8个月了,现在要辞职,是按正常辞职流程走的,交完辞职信几天后,却提出要交2000元培训费的要求,之前交辞职信后两次和人事联系,都没说过这事。
在签合同时,合同上写了一年内辞职要交2000元培训费,但当时问人事的时候,说是三个月内辞职要交,而且是再三确认过才签的。现在新招的员工据说也是这样说。。。可是现在人事确坚持要交钱,要么就不发上个月的工资。而且人事说他之前也是新来的,不太懂。。。。
求各位大能,我该怎么办呢?
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办法能跟人事沟通到不用交什么培训费。要提交劳动仲裁这个也挺麻烦的、我现在是要能马上离职的
1、以合同为准,因为劳动合同才是法律判定的依据。
2、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你未满一年离职的话是需要支付2000元培训费的。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培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可以与其进行协商调解,否则可以进行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劳动培训费的来源:
1.公司与员工共同分摊
投资于员工培训,成本产生于当前,而收益却发生在未来,采取分摊的形式可以合理解决组织的投入与收益的时间差问题,并使员工自己也受益。分摊比例的大小可以根据组织具体情况来确定。
2.社会集资
首先,可由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征收培训费。其次,由国家组织、社会统筹各企业出资赞助。
辞职书的写法:
(一)标题 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 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 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 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你不需要缴纳这2000元的培训费;
如果克扣你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才需要承担部分培训费。
只是找了公司的老员工带而已,并没有所谓的培训
追答只是老员工带这个肯定不是专项培训,当然不能要求员工缴交培训费和约定服务期的。这个事情你应该和公司好好谈,要向公司说明此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毕竟你想尽快离开公司,不好马上撕破脸皮。但最后达不成一致的话,也只好通过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劳动报酬了。当然,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介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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