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和“知县”,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

如题所述

从秦朝开始,“县”就一直是我国最基础的行政单位,后来历朝历代建都,都是建立在“县”的基础上。然后在“县”以上,才是郡或者州。

而一个县也需要人来管理,这个人就称之为“县令”,或是“知县”。

那么“县令”和“知县”,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后来又是谁取代了谁呢?

其实在宋之前,一县之长就叫“县令”;而在宋朝,县令和知县都是用来称呼一县之长的;到了明清,就只叫“知县”了。

可以看出,是“知县”取代了“县令”。至于二者有何区别,且听笔者慢慢道来。

春秋战国时期,战争不断,小国纷纷被大国吞并,胜利者无法管理大片土地,所以只能让人帮忙管理。其实这些土地,就相当于是县了。

那些被派去管理这些土地的人,就被称为“县令”。

不过楚国偏要搞特殊,不叫县令而叫“县尹”。

虽然是县,也分大小,大县土地面积广,人口更多,管理起来更不容易,所以大县的县令,要比小县的县令地位高一些。

于是在西汉时期,就规定万户以上的大县管理者才能叫县令,万户以下的就改称“县长”。

两者名称不同,地位不同,俸禄也不同。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大县由于人口太多,所以往往更容易出现贫困户,越穷就越不好治理,治理不好就越来越穷。相反,小县人口少资源足,也就越来越富裕。

这时大县小县的差距缩小,县令和县长也就渐渐无地位之差,于是“县长”这个称呼又消失了,一县之长统一称为“县令”。

那么“知县”又是怎么来的呢?它为何会取代“县令”?这是因为到了唐朝末期,藩镇割据,这些地方官员就特别容易被更换,有时候一个县甚至长期没有县令。而一时之间,朝廷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于是就只好派个“代理县令”去管理,这个代为管理该县的人,就被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

为了加强皇权,所以“知某县事”一般由中央直接委派。但中央官员大多不愿意去当代理县令,因为从中央到地方,就等于是变相贬职。不过他们都是暂时代理,一有机会,还是可以回到中央的。

到了宋朝,如果这个县的长官本职在中央,那么就称为“知县”,如果本职就在地方,那么则称为“县令”。

知县虽然是临时调遣,干的是地方官的活,但好歹是中央派来的,听起来要“高大上”一些。所以久而久之,“知县”就渐渐取代了“县令”,成为一县之长的主要称呼。

到了明朝,就已经没有“县令”这个称呼了。

明清时期,一县之长统一称为“知县”,对应的上级也变成知州、知府。

因此可以得知,

“县令”是地方官,是国家权力代理人,只要不犯错误,不得随意更换。而“知县”是中央官,但只是被临时委派到地方,个人权威要比县令差一些,而且中央可以随时调换。

另外,“县令”不仅要负责一个县的税收、治安、诉讼等事情,还拥有一定的军权。宋朝时,县令之下还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而明清时期的“知县”,最大职责就是税收,至于治安和诉讼,大部分都剥离给了乡绅。

这些就是两者的区别。对于皇帝来说,“知县”无疑比“县令”更好管理,更容易掌控,因为这种由中央临时调遣的,更有助于集权。然而不管是县令还是知县,都肩负治理好一县的重任,是最不好干的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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