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派我去进修,签订一份合同以外的合同,说进修后必须在医院工作五年,否则付违约金2w,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医院是二级医院,经常拟定一些文件限制员工,最过分的是强制员工签订同意取消年薪假的投票,而且没有补偿,我在工作期间医院派我出去进修,签订了一份合同,进修回院之后最少在医院工作五年才能辞职,否则要支付2w元违约金,进修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已经我想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需不需要违约金?谢谢!!

单位派出学习,其签订的违约责任合同是有效的,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出现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06

该合同部分有效。其中约定服务期是有效的,而约定违约金无效,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在约定服务期满之前辞职,应当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06

一、单位派去进修属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单位可以签订合同约定工作年限。如果提前辞职,要承担的责任=单位培训已支付的成本/约定的最低工作年限*没有做完的工作年限。

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未满离职,协议约定的赔偿二万元无效,应按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扩展资料: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约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2
你这是医院送你外出培训,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你在服务期未满离职,协议约定的赔偿二万元无效,应按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2-22
单位派你进修属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单位可以和你签订合同约定工作年限。如果你提前辞职,要承担的责任=单位为你培训已支付的成本/约定的最低工作年限*你没有做完的工作年限。追问

这么说我要辞职的话必须工作年限到了才能辞职吗? 合同法没有这么规定吧? 再说我签合同的时候也是不得已的,如果不签单位就不让出去学习的,这又怎么解释呢? 如果说我辞职了,也支付了培训费,那我还需要继续干满合同约定的5年就是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