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省考哪些情况不予录取

如题所述

根据已经发布的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分析得知,考生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将不予录取:
1、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单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3、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报考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6、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递补规定,见当地公告。
7、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是否递补,见各地公告。
8、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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