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大三在外实习学生,实习是八个月,我们的实习单位是学校联系的,关于所签协议是学校和单位方签的,所签协议的内容也是学校和实习单位商议的,因为工资太低,现在我们提出让所在单位能给我们涨适当的工资,不知道此要求是否合理?学校和单位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