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庭审程序

要特别详细的那种,我们需要模拟法庭

基本程序是
开庭——法庭调查(由原告宣读起诉书,然后被告、第三人依次提供答辩意见)——法庭辩论(原告先发表意见,被告、第三人依次发表意见)——当事人针对本案发表最后意见(同时法院会当庭主持调解)——法官退庭评议——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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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2
庭审前
立案,七日内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被告至少30天举证期,15天答辩期;
提前三日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开庭
由书记员询问当事人是否到庭,请审判人员出庭;
审判长介绍法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有辩论,举证,质证,提出回避的权利;
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第三人答辩);
举证,质证(针对证明的内容,证据的三性发表质证意见);
辩论(针对事实,证据,诉的构成);
组织当事人调解,如调解不成,及时作出判决。
庭审后
一审判决送达时,告知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
一审审限为六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二审审限为三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