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中业主找审计重新组单价,大幅降低我方投标单价,可否?

一个单项工程中,因工艺要求取消了打磨工序,甲方找审计对这个单项重新组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大幅降低,原价200多一平米降低为100多一平米,我方认为不妥,因为我方只减少了打磨工序,其他材料都没有变动,不应该对材料等其他没有变动的项进行重新定价,不然投标文件中的组价清单还有何意义?
有没有具体强制性依据,例如规范什么的?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甲方是对应标内容不满意。关键看你们的投标合同怎么写的。
一般理解,是招标合同签订后,如果应标被采纳,则应标的文件内容属于合同的自然延伸。
甲方如果要强行改变,涉及到的是合同的变更。
但因为是招标,很多关系没有确立。
如果相关的服务合同,尚未签订,而工程没有正式开展。所以是甲方对应标内容不满。
招标如果理解为一种选择行为,那么甲方的更改就是这种选择的延续,就像顾客拿起了商品,但尚未付钱,要求降价一样。
招标只是初步意向,合同尚未确立。甲方要求变更,这是谈判行为。乙方需要以谈判的态度应对。
从逻辑上来说,不可能完全按照应标文件执行。招标只是筛选的过程,就是挤掉水分的过程,从挤水分的角度而言,中标方仍然要经历谈判,才能敲定施工合同。招标是选择合作方的手段,招标不能剥夺招标方的议价权利。
想一下,如果所有的应标方都需报了标价,招标方肯定要先把最虚的排除,在和比较不虚的谈判。
只有敲定施工合同后,一切的细节才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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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07
属于固定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合同又分为按照工程量清单包干和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干。你这个属于工程量清单包干,就是说只需要看工程量清单,按清单描述进行组价。实际施工图纸与清单有差异的地方,在结算时可以进行调整。控制价是用来评标的,就是说你的投标报价和控制价相比,不能高于控制价百分之多少,也不能低于控制价的百分之多少。否则就作为废标了。如果中标了,控制价就没什么大的意义了。是以你的中标价为合同价。
第2个回答  2011-09-21
你说的没错,是这么个理。但实际上这是个博弈的过程,能否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不仅仅是个讲理的过程,呵呵,你懂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21
这个应该算减少的工程量啊,减去它就行啦,怎么会全部重新调整基价啊,何况就算按照定额来重新审计,也不会降低这么多啊,一个打磨能花多少工,再说,他凭什么降低材料费和机械费哦
第4个回答  2017-08-23
一般这种没有严格的规定,主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就互相协商解决。
或者你提供你200的组成依据,让对方也提供,看谁的更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