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写了一部近三十万字的历史演义小说,很严谨,也很精彩,但其中大部分内容是参考古籍记载的史料,演绎加工的,像《宋史》《金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代)《鹤林玉露》(宋代)《武林旧事》(宋代)等中的记载。也引用过古籍中的一些原话(如用了《淮南子》中的一些话作为人物道白),也有一些是根据原话改写的(如改写了古籍中记载的圣旨,用于突出情节),他很担心这样是抄袭或侵权,十分苦恼,不知他这个算不算侵权。
谢谢,还有个疑问,就是这些古籍都是某某出版社出版的,演绎这些史料,与出版社有没有关系?
追答不会有关系的,毕竟出版社对古籍的内容没有什么独创性的添加啊,譬如《明朝那些事儿》参考《明史》的,《明史》也被很多出版单位出版,当然最好的是中华书局的,但是也没听说出版单位告当年明月侵犯版权啊。如果出版社组织人力物力对古籍的内容进行了独创性的阐释,然后你朋友再去引用那自然是侵权了,可现在是出版单位并没有独创性的添加,就算添加了,你朋友也没引用他的添加,所以还是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