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籍为材料,演绎为小说,是否侵权?

我的朋友写了一部近三十万字的历史演义小说,很严谨,也很精彩,但其中大部分内容是参考古籍记载的史料,演绎加工的,像《宋史》《金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代)《鹤林玉露》(宋代)《武林旧事》(宋代)等中的记载。也引用过古籍中的一些原话(如用了《淮南子》中的一些话作为人物道白),也有一些是根据原话改写的(如改写了古籍中记载的圣旨,用于突出情节),他很担心这样是抄袭或侵权,十分苦恼,不知他这个算不算侵权。

不会侵权,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著作人一生以及逝后五十年,超出此时间之外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当然如果刻意的歪曲史料,抹黑古籍内容,则有可能涉及到违法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毕竟作为公民有保持起码公共道德的要求,但这不属于侵犯著作权,而且现实中也很少有这样的判例。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这位兄弟应该是没事的,但是话又说话来,如果写作没有创意,只是拾他人牙慧,那肯定没什么大的前途。你朋友自己演绎加工史料,所以著作权归你朋友,譬如《明朝那些事儿》,不也基本上参考《明史》的嘛,所以让你朋友放心大胆的出版吧。追问

谢谢,还有个疑问,就是这些古籍都是某某出版社出版的,演绎这些史料,与出版社有没有关系?

追答

不会有关系的,毕竟出版社对古籍的内容没有什么独创性的添加啊,譬如《明朝那些事儿》参考《明史》的,《明史》也被很多出版单位出版,当然最好的是中华书局的,但是也没听说出版单位告当年明月侵犯版权啊。如果出版社组织人力物力对古籍的内容进行了独创性的阐释,然后你朋友再去引用那自然是侵权了,可现在是出版单位并没有独创性的添加,就算添加了,你朋友也没引用他的添加,所以还是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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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5
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限是50年。你朋友是参考古籍史料而不是直接大段原文引用(比例不超过5%)一般是不会构成侵权的。
第2个回答  2011-09-25
如果古籍的作者还健在人世间,可能会告你侵权。如果人都不在了出版社也消失了,鬼才会去告你侵权了。。。只要在演绎中加入此小说改编自《某某某》等书籍。国家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