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们您们好:我家在上海郊区金山的,2009年12月我家拆迁那时我还没结婚~户口本上户主我妈(爸
去世了),我(独子、大龄)。那时应该除了补偿款64万外,还有平价(我们这里2300元/平方)150平
方,2009年12月那时开了210平方(签字时说钱少点平方多给点)扣除210*2300=483000元,还剩15万多
点。今2011年9月他们说政策改动按户口本上分平方,但是我在2010年1月18号结婚的,所以就我妈和我
去世的爸2份,我本人1份(独子被我在老公家户口上的女儿占去了),所以才90平方,还有至今为止扣
除的483000元,多了也不说少了也不说,就是没退点回来~我想问下 按现在的户口本应该是90个平方,
但是我在2009年12月时还没结婚没小孩~享受独子、大龄的,现在他们给90个平方合理么?还有2009年12
月时的房价和现在的房价差了1倍,他们扣除了我483000元210个平方的钱(有单子的),要是2009年12
月就能拿到除了90个平方外的钱我还能买个100平方左右的房子,现在是钱回来了都买不起了,90个平方
住一家3代人,怎么办啊~!
~~按照这些情况,我能提起诉讼么? 能得到补偿么?能打赢官司么?~~~忘了说了,我们这里算政府征
地造安置房(也许以后就变商品房了。。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