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已经5年时间,现在身体不好却不能上班,而厂里要求我辞工,愿意给我补贴一个月的工资,我不同意

原因;我所生病疑是是职业病,想去鉴定。听说又很麻烦,我一个员工能鉴定的过厂里吗?担心就算有理,恐怕也没理。而现在的我,是在病疗和请假期,而厂里说我已经请假5个月了,后面请假的不算......我说等我的病完全康复了,去上班。可是厂里就是不答应.....就是要我先辞工,说以后上班去可以保留工龄。而我现在的工龄工资都没有发给我,还谈说什么以后的......能信吗?期望各路好友给我指点迷津.....答应否是不答应?....

协商不成 您只能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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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7
当然不答应。
先去鉴定机构鉴定你是否患上职业病。
无故开除员工是要给予经济赔偿的,经济赔偿标准:工作每满1年按该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给予赔偿;6个月不满1年的按一月的工作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当然不答应了!一个人的力量是薄了点,但是理这字很重,有理走遍天下不怕
第3个回答  2011-12-27
你去医院检查鉴定,如果是职业病要求公司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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