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受想行识分别是指什么?

如题所述

“色”。我们每个人都有身体,这叫色。我们也都能看到外界的一切现象,听到外界的一切现象,乃至于作用外界的一切现象,这都叫色。色——受。

“受”。由色生受,受是感受,没有感受我们就不会有思想,没有感受我们就不会有情感、作为、信心、耐力、关爱、救度、施舍、帮助,这都是由受带来的。没有受我们何来关爱、施舍呢?何来一切精进、发心,又何来一些大作为、小作为?比如我们的持家,就是小作为。如果没有感受,我们怎么会几十年同甘共苦,相互理解,相互谦让,相互之间达到一种共识,这都是受带来的。受必定要有个实体呀,这个实体就是色,由色生受,由受变成想。我们大家必须要知道这想是从哪来的了。色——受——想。

“想”。我们以往的想都是很不现实的。为什么呀?要让他找到究竟的一个位置他找不着了。如“我想一夜之间成为富翁。”这个想是空洞的。想必须是建立在实际能够操作出来的一个现象才能成为现实,可是我们很多人空想。为什么叫空想?就是不求实际。什么叫不求实际呢?就是你这个“色”没有看见,也不知道怎么把我们这个“色”搬到我们眼前来,怎么搬到我们的“受”——“受用”里来。那这个想就变成空想了,就变成幻想、梦想了。想就是这样来的。色——受——想——行。

“行”。想深了,想什么深了呢?因为受。为什么有受呢?因为有色。就象我们每人都有身体,身体是什么?是色。没有身体何来受,没有受何来想,没有想何来行呀。色——受——想——行——识。

“识”。这识当啥讲?识是“色”的一个果——结果。就是说我们有这个色,由色变成受,加深了。要是不谈受,也就是说色如果没有受会是什么样子呢?打个比方,我现在拿个笔。我们是不是都看到了?看到了,这就叫受。为啥呀?是谁看到的呀?你看到的,你受了。外面的人能不能看到这个笔呀?不能看到。不能看到就没“受”。没有受,就是虚妄的。因受变成想了,想是什么?是要造作的一个前奏,就是准备、预备要进行造作了,所以行,行动。

行动是想的一个结果,想是受的一个结果,受又是色的一个结果。那我们行的结果是谁呢?是识。也就是说我们作一件事情做没做出来结果,达没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就叫识。这是很合乎规律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23
(一)、色蕴:即物质的积聚。色蕴包含内色与外色。内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我们所依靠生活的根身(身躯);外色就是:色、声、香、味、触--五境:所知的外境,这些都包含在五蕴之中。
(二)、受蕴既是领取纳受之意。对于顺境与逆境的领纳感受,它可分为身受和心受。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它有苦、乐、舍(不苦不乐)三种感受;心受由意根所引起,有忧、喜。固受有苦、乐、舍、忧、喜五种性质。
(三)、想蕴:心于所知境执取形象。既是看、听、接触东西时,会认定所对的境有一定的相貌,然后为它安立名称,生起认识的心理。
(四)、行蕴:“行”是造作之义,行蕴是驱使心造作诸业,所造作的行为有善、恶、无记三种心理,称为心所生法,又称为心所。
(五)、识蕴:佛教对识蕴的解说有大、小乘的区别,在此依据大乘的分类来解说:识蕴分为八识,它又可分为三种类:一者为心,它集起诸法,并能生起种种的法,此既是指第八识--阿赖耶识。二者为意,它恒思量我--末那识。既是我们有一种心念,它一直执著有一个“我”,称为意。三者为识,既是了别外境;能够知觉外面境界的心,称为识
第2个回答  2023-05-23
色受想行识就是五蕴。
1、色蕴:即物质的积聚,色蕴包含内色和外色。内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我们所依靠生活的根身(身躯);外色就是:色、香、味、触——五境:所知的外镜,这些都包含在五蕴之中。
2、受蕴:即是领取纳受之意。对于顺境与逆境的领纳感受,它可以身受和心受。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它有苦、乐、舍(不可不乐)三种感受;心受由意根所引起,有忧、喜。固有苦、乐、舍、喜五种性质。
3、想蕴:心之所知境执取形象。既是看、听、接触东西时,会认定所对的境有一定的相貌,然后为它安立名称,生起认识的心理。
4、行蕴:“行”是造作之义,行蕴是驱使心造作诸业,所造成的行为有善、恶、无记三种心理,称为心所生法,又称为心所。
5、识蕴:佛教对识蕴的解说有大、小乘的区别,在此依据大乘的分类来解说:识蕴分为八识,它又可以分为三种类:一者为心,它集起诸法,并能生起种种的法,此既是指第八识——阿赖耶识。二者为意,它恒思量我——末那识。即是我们一种心念,它一直执著有一个“我”。三者为识,既是了别外镜;能够知觉外界境界的心,称为识。
第3个回答  2018-06-18
“色”,有形质碍之法名为色,就是一般所说的物质。佛教所说的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四大”即指地、水、火、风。“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尘”即色、声、香、味、触。这十四种都是色法,五蕴中的色法指众生的肉体,如皮、肉、筋、骨等。

“受”,就是感受,以“领纳”为义,指感觉、感情,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领纳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所产生的喜、怒、爱、乐等感受。

“想”,取像之义,指知觉、想象,于善恶、憎爱等境界中,形成概念及表象的作用。

“行”,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为行,指心理活动,亦即对外境生起贪、瞋等等意念。

“识”,了别之义,指“意识”,也就是对于外境之分别与记忆等意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