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一户人家时被狗咬伤了,当时这家人答应了赔偿医疗费的,至于误工费什么的我也没打算要,所以也没报警,不过周围的邻居都看见了,可以为我作证。
我的外伤包扎、疫苗注射(我选了进口的)总共花了700元,三天后我拿去找狗主人报销时他们一开始嫌太贵质疑费用真实性,后来干脆矢口否认我被他的狗咬了,一分钱都不肯出。
我找了这家人所在的居委会,居委会也来调解,可还是解决不了,于是居委会提供了狗主人的身份信息,建议我去法院打官司。我让居委会给我出证明,证明我被狗咬伤的事实,居委会让我去找邻居证明,可邻居怕得罪这家人,不愿签字证明。
我的打算是先提交起诉书,等狗主人接到法院传票了估计会有所忌惮,庭外和解也就解决问题了,到时候我也可以撤诉,我不是真心想把官司打到底。
1、在提交起诉书时,我没有提交证人证言,只在起诉书中叙述被伤害事实,法院会接收起诉书立案吗?
2、那些治疗费用的单据是不是也可以不附上?等开庭审理时再提交行吗?
3、为了惩罚狗主人的无赖行为,我决定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误工费,但到单位开具相关的证明也挺麻烦,我能等开庭审理时再提交吗?
4、起诉书中我只笼统地要求赔偿治疗费和误工费,而不提出具体赔偿数额,可以吗?
一句话,我只提交一纸起诉书,没有附上其他证据、费用单据等材料,法院会受理我的起诉书并发传票给狗主人吗?
感谢hyj360的回答,但限于自己的法律知识,有些问题还要向您进一步请教!
2、“如果你及时提交的话,对你的证据对方不予质证,那么法院是不会认可的。”没看懂你这句话的意思。我的想法是虽然没有提交邻居的证言,但狗主人是不敢抵赖的,如果他真抵赖,我再花钱去请邻居出庭当场作证也不迟;如果狗主人对我被他家狗咬的事实不予否认,我就省去了请邻居作证的功夫,因为如果让我现在提交邻居证言的话,说服工作确实不好做。如果非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证据,那我请邻居在开庭时当场作证算不算举证期限到期后提出的新证据?这个时候也过了举证期吗?或者我是否可以先在起诉书上写下邻居的姓名,依狗主人到时承不承认再补充近一步的证据?要么请邻居签下证明,要么请邻居出庭作证。
3、我并不是在开庭时再提出误工费赔偿的要求,而是在起诉书中就提出要求,只是想在庭审时,如果对方质疑我误工事实和工资收入,我再当庭提交进一步的相关证明。
主要是因为这些证人证言,误工证明很难搞到手,我的目的还是想让对方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和我达成和解。
感谢你的回答,我已经追问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