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3月快毕业时跟南昌铁路局签的合同,8月份去报到工作了,到今年4月份正式转正定岗,可工作快一年了,我一点都不开心,首先我在大学所学的知识一点都用不到,相当于白上大学了;其次我所谓的工作其实接近于体力劳动,跟一个农民工没有多大的区别,而且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工作环境也很恶劣;还有我感觉是在混日子,一点前途都没有。经过再三思考,我准备辞职去,1,可听他们说要交违约金,我不知道到底是要不要。因为和我一起的一个同学是在还没有转正前辞职的,没有交。可他们又说转正定岗了就必须要交。2,假如真的要交我现在是没有钱,也不会向家里要的,是没办法交的,我就准备直接跑了,可是我的户口,档案之类的东西都在单位,要跑了这些东西肯定会扣下的,可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作用吗?我下决心要走了,就是为这个违约金烦死了,请了解的人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