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铁路职工由于种种原因跟铁路局签了三年的合同只干了一年半就要辞职!现在我提前一个月申请了辞职,但单位说我违约了没有干够三年要按合同赔偿!合同第三十三条补充规定中确实提到乙方违约辞职需要支付给甲方培训费用和乙方在见习期内甲方打给乙方的工资及各类补助,我的见习期六个月每月三千多加起来就差不多两万多块!这个培训费用我可以接受也是法律规定的,就是这个见习期间工资是合同中明文规定的不知道他这条受不受法律保护!谢谢您了,急着等待您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