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请进!!!!

我以4月23日辞职至今5月7日老板以还没招到人为由一直拖着,请问我能直接走吗, 我们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辞职也是口头上的,工资从2009年2月起至今还没有发放,也没给我们买医、社保!!也没有节假日的!

你可以直接走,理由是: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只要找到证据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你可以获得一年之内双倍工资的补偿,另外,超过一年不签订合同,视为你与单位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没有给你买社会保险,是你可以直接走的原因,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不补缴,向地方劳动局投诉;
(三)没有节假日,你可以向单位催要加班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07
广东胡律师:

1、按《劳动法》来算的话,一般你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离职,一个月后就可以走,很明显你现在未到1个月;

2、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其支付你双倍工资作为补偿;欠发的工资你要求其补发,还有补齐社保及加班费,协商不成的话你就去劳动局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09-05-07
鉴于你说的具体情况,可以直接走人,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你损失。
第3个回答  2009-05-07
是在北京吗,你可以走,但是能要回很多赔偿,如果在北京我可以先给你免费办理
第4个回答  2009-05-07
你可以直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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