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如下: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2、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3、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5、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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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02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席;
2.核对原/被告双方身份情况及程序性问话。“XX人民法院第XX审判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情况,先由原告请陈述身份情况”。“下面由被告陈述身份情况”。“当事人对其他(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审查,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或资格,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XXX条的规定,本庭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书记员XXX担任记录,当事人在庭前是否收到本院的诉讼须知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略),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解释申请回避的含义(略)。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对本案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等等;
3.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其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之后被告答辩。原告针对被告答辩进行补充,法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补充。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举证,被告质证,之后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被告发表辩论意见,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5.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