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付令怎么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书,法院受理后会在15日内向债务人或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15日内没有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时,法院就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又称督促程序,就是法院帮着要账。劳动者只要向法院递交一份申请书,写明某某单位欠我多少工资。法院受理后,不用等单位答辩,不需要开庭审理,也不用判决,十五天内给单位发一道支付令,单位接到命令后十五天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所欠的工资,超过15日不支付,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企业账号,直接从单位账号上划拨钱给劳动者。这一规定,大大减少了劳动者的诉讼成本。  
但是,劳动者也不能滥用督促程序。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字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权利。比如,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这个人不是我单位职工,我单位不欠他工资。遇到这种情况,督促程序终止。劳动者不服,只能起诉,要求法院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支 付 令 申 请 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XXXX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 务:经理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人民币壹佰伍十万圆整(¥1,500,000.0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5年XX月XX日签署一份借款协议,该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500,000.00元整,期限为三个月。协议签订后次日,申请人即按约定将该款项交付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收据。但该借款协议到期后,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却一再以种种借口拖延拒不还钱。
基于上述事实,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并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人民币壹佰伍十万圆整。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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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2
1、申请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情形下,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需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
2、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且符合申请支付令条件的,人民法院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
4、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应当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成立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5-08
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3个回答  2020-08-02

第4个回答  20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