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如题所述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亦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仅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附属机构。
设立分公司后主要以下几点好处:
1、对总公司来说,分公司经常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而且分公司的成本费比子公司要低。
2、新成立公司可以让公司账目清晰、权责明确、更容易开展业务;许多企业都会专门为一个项目而成立新公司,就是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得开发项目。总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对分公司的注资,因此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另外,因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涉及所有权变动,所以不必负担税收
3、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新成立公司可以给员工带来什么?
对员工来说,新成立公司可以给员工更大的发展空间,因为一切都是从头开始,不像老公司,员工升职加薪,会受到老企业里这样那样的复杂关系的影响,同时也更能锻炼员工的工作能力。
说到分公司,也会涉及到另一个概念子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法律地位: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地位上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独立与母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济地位: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在会计核算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单独核算,也可以不单独核算,纳税时其实现的盈亏要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在会计上必须单独核算。纳税时也必须单独计算纳税。
(3)经营地位: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名称等都受制于总公司,其营业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名称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等字样。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对外从事活动以总公司名义;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制于母公司,其名称也需单独申请。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公司章程,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
综上所述,分公司通常情况下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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