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让签订保密协议并且两年内不能在同城市从事相关行业并且没有补偿金这样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如题所述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关于何时签订保密协议,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员工入职时、在职期间签订保密协议都是无可厚非的。那么员工离职时能否签订保密协议呢?法律上并未禁止。但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员工已离职,没有义务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就竞业限制内容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而此时,用人单位将陷于被动的局面。除非自愿同意,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更不能以不签订保密协议为由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竞业限制必须在离职之后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在职时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的做法都不可取。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以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所以,你公司提出离职竞业限制但又拒绝支付补偿金,你有权拒绝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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