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7、08年间多达3-4次要求跟员工签订合同,每次都员工签好后上交公司,员工手头没有正是有单位盖章的合同,现在,员工仍然在上班,公司单方扣发了3个月的工资。
本人是安邦保险浙江分公司台州中心中公司正式编制员工,在与当地劳动监测部门反映问题后,得到的回复是:当地劳动监测部门已与省份公司的人事部沟通过,人事经理表示此矛盾无法协调,当地劳动监测部门建议到省劳动仲裁仲裁。
注: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企业组织代码:77648824-2,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问1、此案的仲裁是否必须提交到省级,能否就属劳动用工地仲裁机构?
问2、在员工手头没有正式的有单位盖章合同的情况下,是应该先投诉无劳动合同用工还是无故扣发工资?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