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概念在辩论中本是惯用的伎俩。所谓偷换概念就是顺着对方的观点往下引申推理,暗中将一些貌似一样的概念进行偷换,实际上改变了某概念的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甚至本质等具体内涵。
逻辑学中的偷换概念是一个歪曲对手言论的逻辑谬误。犯下这谬误者会把对方的言论重新塑造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立场,然后再对这立场加以攻击。当然,在我这边偷换概念则是是
诡辩中最重要的技巧,但事实上,这只是误导人的谬误,因为对方真正的论据并没有被推翻。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诡辩较之于雄辩难登大雅之堂的重要原因。
那么先举两个例子
1、前两天,一个朋友问我爱屋是不是一定及乌。
我:请问对方辩友,作为一个中国人,你爱国吗?
他:爱。
我:那么根据对方辩友的观点,爱屋者必定爱屋檐之上不祥的乌鸦,那你爱国也就一定爱国内大大小小的腐败贪官,请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2、09年校辩论赛决赛,我跟陈海燕的单挑。辩题:求专求博哪个更有利于个人发展?
她:以
埃菲尔铁塔为例,求博者就相当于是铁塔的四个脚,而求专者就相当于塔尖,请问对方辩友,埃菲尔铁塔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塔尖还是四个塔脚呢?
我:塔脚,没有塔脚埃菲尔铁塔根本站不住。
她:按你所言,只要塔脚不要塔尖,埃菲尔铁塔与桌子何异?
那么上面两个例子就是最典型的概念偷换,第一个例子,我把爱屋及乌偷换成了爱屋爱乌,逼着对手把其观点中的糟粕全数吃进,然后再把其一点一点只给评委看。而第二个例子则是偷换了双方的共识,在这一比喻中,埃菲尔铁塔是双方交手交集,即陈海燕的观点是埃菲尔铁塔塔尖重要,我的观点埃菲尔铁塔塔脚重要。但是在偷换完了概念之后,她的观点变成了埃菲尔铁塔与桌子的不同点在于塔尖,而我的变成了埃菲尔铁塔与桌子的不同点在于塔脚。一瞬间就谬以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