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且转正了。犯错了老板让我离职

你好,我感觉我现在遇到麻烦了,在厂里因为人为操作不当,收到了几份部门的警告信,但是合同写的是三份人事部的警告信就会被辞退,我现在转正了也签了劳动合同,最近我们主管让我自己离职,这样可以吗

公司辞退员工,但现在老板要求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去就业局办理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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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8
不要主动离职,实在干不下去就等着让老板辞退吧,这样的话,你可以按工作年限得到对应月数工资补偿的,主动离职就没有了。追问

好 老板辞退我是有一点补偿的,但是合同上好像写了犯错了就会无偿被开除。。

追答

不会的,只要是辞退就应该有的

第2个回答  2019-04-08
这一般属于劝退,公司会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好聚好散,强留也没多大意思,走到这一步,就为自己争取多点权益吧,既然已经转正了,那一切都需要按照劳动法来办理
第3个回答  2019-04-08
转正了,让你主动离职是不太可能的。主动离职意味着什么赔偿也得不到,甚至你的失业金也没办法领取。公司首先需要和你协商调岗或者通过培训看看有没有办法改善你的工作,如果你不愿意离职,那就需要跟公司协商了。总之主动离职是很亏的
第4个回答  2019-04-08
你现在只是收到几份部门的警告信(如果没有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话),并不是人事部的警告信,那么你不符合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主管让你自己离职你可以拒绝,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辞退你。如果单位强行辞退你就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只有收到人事部的三份警告信的时候,那么单位才可以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