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公司离职员工办理停保手续?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7
停缴社保流程:
减员处理,两种方法
1:网上申报办理减员业务,无需到社保中心即可;
2:在企业管理子系统里打出 减员表 报盘 去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网络申报:
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

窗口办理:
  磁盘申报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盘)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可用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盘)。将磁盘(U盘)、纸质《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缴费单位使用申报辅助系统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时,如果增、减员人数多于500人的,系统会按照500人一个文件的形式导出多个文件,缴费单位存入磁盘(U盘时,必须存入所有导出的增、减员报盘文件,否则将导致数据不完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5
单位在员工离职当月拿着相关资料去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
一般是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盖上公章)到当事人公司注册地的社保局去,办理一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