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的汇票问题 求大神帮忙!!!

某年5月份A公司向B公司销售货值6.5万美元的商品。5月20日,B公司作为出票人向A公司开出以C银行为付款人,A公司为收款人的指示性抬头定日付款汇票,付款日为7月20日。6月10日,A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7月5日D公司再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于7月10日向C银行做承兑提示时遭到拒绝。E公司及时通知了全体前手后,向出票人B公司行使追索权,但B公司以收到货物与合同不符为由提出拒付。
1)当E公司向C银行要求承兑时,C银行是否能拒绝?为什么?
(2)B公司的拒付理由是否合理?为什么?
(3)那么B以此理由向法院提起票据抗辩是否可行呢?
(4)B公司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首先要搞清楚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理由拒付。商业汇票拒付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对b公司也有不利影响。1.如是商业汇票,c银行可以根据b的要求拒付。因为实际上出钱都是要经过b同意才能出的。
2理由不合理:开票即等同于这个款项是没有疑问的,到期即付的。汇票和支票都是在资金无疑问的情况下才开出的
3无效,除非真的货物与合同明显不符,这个时候即使法院判无效,b也可以诉a索要追回货款。
4如果真明显不符,b怕a拿到货款再难追回,先拒付再协商也是一个避免损失的方法,即使这样对b公司的银行信用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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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0

    不能拒绝承兑,因为汇票没有问题

    不合理,根据汇票无因性特征,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无关

    不可行

    应向A公司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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