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公司与南美某国B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从中国出口服装到该国,使用托收方式结算货款,汇票期限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 。代收行应A公司要求,对汇票进行了保证,以汇票上注明“AVALISED”(保对),并通知到期日为2005年5月20日。汇票经承兑后,代收行将汇票寄给B公司。但是,B公司在到期日未付款。经向代收行了解。付款人B公司被清盘。
1.这道题里,代收行是否可以写在承兑人的位置?
2.付款日期,是直接写5月20日,还是见票后30天?
因为里边有D/A,这个要怎么看?
国际结算汇票绘制如下:
已印制好的“汇票”字样(Bill of Exchange,Exchange,Draft)
2. 汇票编号——同笔业务中商业发票的编号第24栏
3. 汇票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第8栏
4. 出票日期(date of issuance)收到汇款申请书当日第2栏
5. 出票地点——出票人营业所在地
6. 利息条款(with interest)
7. 付款期限(the date of payment) 8. 付一不付二(已印好)
9. 收款人名称(name of payee)——出口公司名称、地址第11栏 10. 大写(amount in words)金额:第9栏
11. 付款人名称(the name of drawee)——进口公司名称、地址第14栏 12. 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drawer)——签名/盖章/签名加盖章
国际汇票又称“国外汇票”。汇票签发和付款行为发生于国外,或者汇票转让行为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汇票。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6年第19届会议的《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草案》的规定,国际汇票是一种标有“国际汇票(公约)”的书面票据,载有发票人指示持票人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宗特定金额款项的无条件支付命令,并须载明凭票即付或在特定日期付款,以及发票日期和发票人签字。其中发票地、付款地等5项地点中至少须有两处位于不同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