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房产能过户吗?

父亲二婚,房子留给子女,后妈有居住权。子女可以绕开后妈直接卖房子吗?或者说能成功过户的房子,会存在居住权纠纷吗?

一、居住权的房子怎么过户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房屋有居住权的,并不影响房屋的过户,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居住权的性质

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第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因此,丈夫和家主就把一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遗赠给妻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靠,老有所养。”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第三,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如中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就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住房以及其附着物。故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第四,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但也有学者认为当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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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4
你好,你说的你父亲属于二婚,现在老人已经不在了,如果老人生前与你后妈二人有结婚证,现在你后妈健在的情况下你后妈就有居住权,如果你后妈的户口也在这个房子里如果你们想卖必须要征得你后妈的同意,如果她不去房屋交易中心签字确认你们的房子卖不了的,必须等着她去世以后才可以卖。
第2个回答  2021-02-04
要看这个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如果是父亲自己婚前财产,还是需要提供相关手续
第3个回答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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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2-12

小产权房可以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