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能转正公司给补偿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到了不转正被公司辞退的,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到时单方面解除彼此存在过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一,试用期不给转正可以申请赔偿。试用期过了,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转正拖延时间,按规定,试用期满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试用期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不需要专门的转正手续的。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83条规定,员工的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决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③劳动合同期限1年至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④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⑤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员工已经履行的,应当按照转正工资支付赔偿金,违法约定并履行了几个月,就应当支付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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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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