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旷工三天算自离,就没有工资的规定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公司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只要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公司私自克扣员工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人提供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和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如果不方便出面,可以选择拨打投诉电话:12333进行口头投诉,由举报中心接待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投诉人拒签的,应注明情况;如果接待员要对投诉过程录音,需要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会给予立案,再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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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3
该规定是否合法,取决于公司所发布的包含该规定在内的规章制度,是否通过民主制定及内部公示程序。若经过前述程序产生的规章制度,则属于公司和员工自主协商产生的工作规范,公司与员工均应共同信守并在违反约定时按相应规定执行。如员工若旷工达三天及以上的,根据事先约定则应自行离职,但员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公司未对员工尽到合理告知义务的,则员工可拒绝按照规定执行。关于工资问题,员工因旷工三天及以上需自行离职时,公司应根据实际用工天数向员工足额支付应得工资,员工旷工期间因未提供劳动,公司可减发相应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02-23
如果事先说好,并在合同上也明确指明的,应该是合法的,因为认为不合法不合理,可以不和这家单位签合同的。另外,旷工本身就是不对的。
第3个回答  2021-02-23
不合法,这个都是单位自己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还有迟到三天记旷工一次呢,如果当时没法办假条,最好说明一下原因,直接旷工不太好,但劳动法也不会规定离职没有工资的,建议和单位好好沟通下,解决不了再找机构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2-23
合法的,这个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约,但是如果是在请假未获批的情况下可能性质又会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