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继父去世,母亲和继父的三个子女因为遗产分配产生了矛盾,最后达成一致,签订了协议,协议书上写明了我妈妈和继父的共同存款归我妈妈所有,双方都签字和盖了手印,请问这样一个协议还需要去公证吗?我总担心以后他们反悔,想着是不是公证了就不会再有任何后顾之忧了?但是我妈妈自己却坚持有这个协议就够了,不需要公证了?请问到底有必要进行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