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简单的!你不要心急,也不要慌!
第一,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参考百度百科)你可以自己看看!
第二:你不想去那个单位了,你要及时给他说清楚!这个说清楚是要给他们公司一个合理的理由!这就要看你自己了~编一个他们不能拒绝的理由:比如,家里面不同意!我父母给我找了另外一家公司等。
第三:三方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它既保护了用人单位也保护了求职者。只要你不愿意,你随时可以提出毁约。不过要交毁约金。大概在3000-5000吧!然后你就是自由的了~同时3方协议就不生效了!法律保护我们求职者的这个权利!
你之前的那个三方在你到达他们单位之后便无效了,你们的关系确立了!现在还是有效的!毕业后也是有效的~你跟他们单位签了协议,当然有效了!不过,三方是有效,但是你也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你可以不去,但是要交违约金!还有就是要有个理由!拒绝他们单位的理由!
求职就业是一辈子的事,如果不愿意去就不要去了!交点违约金也是无所谓的!希望你尽快去办理~和他们单位多沟通沟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的!!
希望你能尽快排出烦恼!尽快找到合适满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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