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要取消编制??

听说事业单位要取消编制,那取消以后会是什么样,待遇会不会一下子变差啊?

就目前来看,主要是对于医院、有的综合岗、学校的岗位的事业编制会有取消。但是有的还是会存在的,对于存在的来说,待遇会更加优越。对于取消的国家应该会有其他政策,比如原来是事业编的,后来取消,如果考事业编或者公务员的话,可能会有比之前一直不是事业编的考试具备有利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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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2
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大幕。
《意见》要求,2020年要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至于改革后原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将何去何从?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企改制,这部分职工将失去原有事业单位编制。
转企职工也无需惊慌,国家早已为你们安排好了政策保障。
《意见》指出,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
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去向需根据实际情况
《意见》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