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房产,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产抵押贷款,抵押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房产上只登记了抵押人的姓名,抵押合同成立,在不动产登记结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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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5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义,房产证的产权人持该房产证可以做抵押贷款,抵押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