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农村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全国人民应该正确理解土地法的这一条规定,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非常明显土地法已经把宅基地和家紧密联系在一起了,法律上是等价的,现实中需要群众实现。没有适用财产概念的机会,也就别讲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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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1

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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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10
是的
第3个回答  2017-10-10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