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1、如果法院是按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的地址依法定程序送达的情况下,即使被告不签收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即视为送达;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2个回答 2010-01-02
对方不签收,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方式。民事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15日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02
法院一定会有办法送达的,拒绝签收也可以请人见证视为签收,最后还有公告送达的手段,公告送达两个月后,视为已经送达,发生效力。
第4个回答 2010-01-02
判决书上的生效日!
如果找不到人de 话公告两个月有以后生效!
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